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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文书斋    阅读: 3.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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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重中之重,也是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加强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2019年度**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责任,强化检查督导,严查风险隐患,严打违法违规,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

(一)严把开办准入关。要严格执行《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对新申办学校食堂从严审查,要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和食堂面积等,认真核查食堂加工流程、结构布局、配备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贮存保管的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严重隐患,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不得许可发证。未经许可的,不得擅自经营供餐。要严格高风险食品的经营项目审查条件,除高校外的学校食堂不得审批制售生食类和冷食类食品。学校食堂委托管理的,受委托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是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不得委托给无实体经营店,不得委托企业以外的经营者经营。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认真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备有健康体检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档案,凡上岗人员100%经过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严禁未经体检和培训上岗人员不得从事加工制作。

(三)加强食品原料检查。要认真检查学校食品原料采购及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检查采购记录,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贮存条件,检查食品加工区、食品及原料仓库,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四)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要认真检查食品加工操作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用具、容器要明显区分,实施色标、分类、定位管理,做到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不得加工制作生冷荤凉菜,不得制售生食水产品。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查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添加或滥用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五)强化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要督促学校制定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对餐具、饮具自行进行清洗消毒的,配备满足要求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并建立清洗消毒记录台账,如实记录消毒方式、消毒时间、消毒人员。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清洗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要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中,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洁设施,防止污染消毒后的餐饮具受到污染。不能自行消毒的,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毒服务单位进行清洗消毒。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要查验消毒合格证明,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材的容器,使用前要洗净、消毒,严禁重复使用一性次餐具、容器。

(六)深入开展“洁厨亮灶”行动。各分局要积极宣传普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8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学校食堂以此为标准,积极筹措资金,利用寒暑假等供餐空闲期间,进行改造升级,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合理设置功能区域,科学设立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实现学校食堂“洁厨亮灶”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严厉查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按照分片划区、责任到人的原则,在秋季开学期间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操作过程全梳理、重点环节不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问题的要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要结合餐饮具清洗消毒、网络食品整治重点,开展校园食品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从非法渠道采购食品,使用“地沟油”、病死猪肉、“瘦肉精”猪肉等劣质食品及原料,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行为。对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及时发现、控制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要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店、小卖部、小摊贩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销售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的行为。要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的采购食品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行为,加工制作环境脏、乱、差情况,以及从业人员不讲卫生、行为不规范等行为。

各分局、执法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全面检查,于8月24日和11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及检查表报至食品股。

附件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内 容

数 量

合 计

其 中

大中专院校食堂

中小学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

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辖区内具有食堂的学校数量(户数)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检查学校食堂(户次)






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户次)






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处)

未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数(家)






未落实食品经营者自查制度单位数(家)






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单位数(家)






未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单位数(家)






存在使用亚硝酸盐等非食品添加剂以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单位数(家)






未按规定对餐食进行留样单位数(家)






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单位数(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监督抽检批次(批)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件)






没收问题食品数量(公斤)






罚没金额合计(万元)






清理无证经营者(家)






停业整顿(家)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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